王兴兰律师亲办案例
交通肇事赔偿案
来源:王兴兰律师
发布时间:2009-08-13
浏览量:597
    郭XX诉某进出口公司、某化工公司、刘XX交通肇事案,本律师作为郭XX代理律师,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最终获得60多万元的赔偿款,同时法院判决车辆所有人某进出口公司、使用人某化工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,进一步保证了案款的实际可执行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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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兴兰律师主任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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迎春大街163号天和大厦809室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王兴兰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山东明铎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706*********5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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